2022苏州电动车上路新规定
作者:小编 2022-06-16 09:02:01
上路行驶规定:
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申领人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,领取牌证后,方可上道路行驶:
1.自行车
2.电动自行车
2.人力三轮车
4.残疾人机动轮椅车
5.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非机动车。
除电动自行车,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,其他非机动车不得安装动力装置。
上牌规定:
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,质量,制动器,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,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。
电动车牌照上牌点:
>>>2022苏州非机动车牌照受理点
符合新国标电动车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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