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昆山户籍生入学新政策(全方位解读)
作者:苏州本地宝 2022-05-09 09:14:49
1.报名指南
报名时间:2022年5月9日-5月31日
报名方式:网上报名、分阶段录取
报名入口:
1、电脑:昆山市幼儿园、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
3、手机:通过“智慧昆山”APP进行填报
凡未填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。
报名批次:
户籍生报名按第一阶段民办学校、公办学校和第二阶段民办学校三个批次依次进行。
户籍生不能同时填报公办学校和第二阶段民办学校。
每个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。
现场审核:
(1)住宅类房产(含集体户口有房)
①户籍生系统如果显示“需现场审核”:
A.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《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(户籍生)》;
B.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,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房产证、婴儿出生证(小学)等相关证明材料,于6月11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;
②户籍生系统如果显示“审核通过”:
家长无需再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。
(2)宅基地
宅基地类型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1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。
(3)房屋被征收
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《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(户籍生)》
②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,房屋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(复印件)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、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、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施教区学校报名的证明,于6月11日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;
③如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,还需提供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。
(4)昆山户籍无房(含学位被占用、非夫妻共有等)
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《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(户籍生)》;
②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,于6月11日持户籍证明、身份证等材料到各区镇(地址见附件)现场审核,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。
2.录取流程
录取工作采用“遵循志愿、网上录取”的办法,一经某一批次录取,学生档案信息会自动转到被录取的学校,将不会出现在以后批次的学校录取名单中。
被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录取后,户籍生放弃录取资格的,则统筹安排,不确保回原学区所在公办学校就读。
3.施教区认定原则
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认定,原则上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,与他人(非夫妻关系)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。
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,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,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,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施教区入学。
4.关于“五年一学位”认定
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,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,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,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(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)。
2019年秋季入学起,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(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)。
5.初中报名对象
(1)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(六年制);
(2)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。
年满16周岁(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,含8月31日,下同)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,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。
6.小学报名对象
(1)具有本市常住户籍,年满6周岁(2015年9月1日到2016年8月31日出生,含8月31日,下同)的适龄儿童;
(2)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,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。
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。
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,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,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,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确认。
7.户籍生认定的补充说明
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昆山市的新市民家庭,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昆山市服务区制幼儿园、公办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,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昆山市。
网上报名问答:
1、入学报名和录取的流程和原则是什么?
答:录取工作采用“遵循志愿、网上录取”的办法,户籍生和新市民子女报名均按第一阶段民办学校、公办学校和第二阶段民办学校三个批次依次进行。一经某一批次录取,学生档案信息会自动转到被录取的学校,将不会出现在以后批次的学校录取名单中。
2、如何理解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志愿?
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志愿为选填项,有一定的“筛选区分”性质。市教育局将根据第一阶段民办学校的报名情况,确定实施电脑随机派位的学校。建议家长综合考虑学校、家庭、子女的实际,全面了解意向填报学校情况,理性选择。
特别提醒:被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录取后,如果户籍生放弃录取资格的,则统筹安排,不确保回原学区所在公办学校就读;如果新市民子女放弃录取资格的,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。
3、如何理解第二阶段民办学校志愿?
对新市民家长来讲,第二阶段民办学校志愿具有一定“保底”性质,主要吸纳积分生,建议新市民家长尽量填报本区镇内的民办学校。
对于户籍生来讲,公办学校志愿与第二阶段民办学校志愿不可同时填报。